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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饼渣诈尸选手,前摇篮曲跑调玩家,前拔牙患者,现卑微乙游人。

最恨鸳鸯会双死,惟愿舍身同尘灰

阅读指南:重回重华宫的小贺x锦婳,锦婳第一人称。先拉他俩过个节,521快乐!迟了一天告白也没事吧,毕竟他俩迟了那多年(?)


“主子,重华宫那边传话说,请娘娘得空时尽快过去一趟。”

“重华宫?可是小六又逃课了?”

“奴婢不知,那边也没说个缘由来,怪得很,”潇潇赌气道,“要不娘娘别去了吧,贺学士离开后,重华宫的人可越来越没规矩。”

“便是他在时,也挺没规矩,”我轻轻敲了敲潇潇脑袋,“潇潇可是替我迁怒了?”

“哎呀,奴婢就是看不过,娘娘当初对贺大人多好呀,结果贺大人离开重华宫求了坦荡仕途,这几年却连个书信都没有,好歹其他大人们都偶尔会给娘娘介绍点人脉呢。”

“你这嘴,迟早坏事,”我捏着一块糕塞进她嘴里,“走罢,去重华宫瞧瞧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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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贺丞歌在重华宫的时候,我俩确实挺没规矩。


我穿过长长的宫道,头顶上燕子叽叽喳喳,春华爬满枝头,正是春意盎然的时节,和我重逢贺丞歌时一样微风和煦,日光正好。


“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。同居长干里,两小无嫌猜。十四为君妇,羞颜未尝开……后面是什么来着?”

“十五始展眉,愿同尘与灰。璧诸,这是今日先生教你的?”

“是璧诸自己翻的太白诗集。母后,什么是青梅竹马呀?”

“青梅竹马是指两个从小一起玩的人。”

“嗐,儿臣以为竹马是玩的,青梅是吃的呢。母后有竹马么?诶,母后就是十四岁嫁给父皇的罢?”

我揉揉他的脑袋,笑而不语。

傻孩子,你父皇自有别的青梅,母后在家门被灭前也有别的竹马。当然,母后是十四岁进了宫,但也只是秀女入宫,根本算不得嫁。

结果转旬我就遇到了曾经的竹马。

“贺丞歌。”

“颜…魏锦婳!”

你瞧,一个太子太傅,一个深宫皇后,直呼对方的名讳,我俩确实很没规矩。


我每日都去重华宫讨他一杯茶,闲聊叙旧。不只是问璧诸的学习进度,偶尔也会怀念曾经逛过的糕点铺子,也听他说这些年他四处游历所见的风土人情。

这些话题显然平淡到可恨,但重华宫的午后总是暖洋洋的,书香气也总是萦绕在鼻尖,没来由地,我们都有点迷恋这种精神上的共振。

我那会突然不爱教孩子们诗书了,爱教长熙她们几个跳惊鸿舞,有时落地停顿、翘起兰花指时也会暗自想,不知故人可曾投来一瞥。

可曾……一瞥惊鸿。

再后来他递了辞呈。

我执意留他,但他说,得我真心的人不该默默无闻、卑微懦弱。

那时我看他一笔一划写完了辞呈,认真地把每字每句都刻进心里——我应当再也见不到贺丞歌了。

人心易变,贺丞歌是个聪明人,也许等他离宫够久冷静下来,就知道自己应下的是桩糊涂事,动的只是妄念。

罢了,锦婳,放过他罢。想把人永远留在宫里,不给他出宫后悔的机会,想他稀里糊涂陪你在宫里耗一辈子——深宫待得越久,你可越发自私了。

放过他罢。

扯断情线,放这纸鸢高飞,此生不再相见,不再相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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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前像是多年前的场景再次重演。

桃花依旧,故人仍在。

我几年前放走的纸鸢,又不知好歹顺着哪根线飞回了重华宫。


“我违背了祖训、礼教、世俗枷锁,我背叛了我的原则、理智和君主,我抛弃了前程、子嗣乃至于灵魂。”


——真是奇怪,时间好像很优待他,否则重逢时我不会一眼认出他是曾经的竹马,此时打量他也惊叹这人官场浸泡几年,竟没变得跟我打交道那些老狐狸那般糟糕。他双眼依旧澄澈清明,只是周身多了几分庄重肃穆的气息。


“这几年夜深难寐时,我会痛恨我们年幼时一起闲逛的铺子点心为何如此甜腻,会痛恨我们打猎共骑的马儿马背过于狭窄让我们曾如此亲密,会痛恨我们在重华宫的平淡日子,更痛恨自己怎么就走到如此绝境。”

“我成了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,我愧为贺家子,也愧为人师。”

“但我还是舍不得恨你,锦婳。”

“官场沉浮几年,辩了人心通了世事,我最后还是想重新走向重华宫,走向你。”


他笑得绝望狼狈,却带着深宫不曾有的炽热,一步一步走向我,灼痛了我的眼。


“你回来了。”我揉了揉酸涩的眼眶,发觉泪已沾湿双睫。

“我回来了。”贺丞歌像是认命般给我行了朝臣之礼,他明明弯着腰拱着手,却抬头直视我,“哪怕此生万劫不复,贺丞歌还是会义无反顾地爱上颜锦婳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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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我们关闭了门扉,撑开了屏障布幔,支开了随侍,像是躲迷藏的小孩,认认真真在重华宫里布置出一块仅属于我们的秘密基地。

我牵着他的手,像在牵一只回家的纸鸢,引它落在宫装的盘扣上。在教书育人、书卷气息浓厚的重华宫,我们荒唐却虔诚地奔赴深渊。

“跟上我。”我在他通红的耳尖舔了舔,重重一咬。


跟上我,丢掉意识,忘却身份。

——我不是谁的皇后,你不是谁的臣子。

跟上我,直面最丑陋的欲望,承认最放浪的欢愉。

——我们是世俗唾弃的贱人,是死后在地府被下油锅的罪人。

跟上我,回应我的拥抱和亲吻,在我背叛礼教、背叛夫王的时候,给我不容置疑的安全感,陪我热烈地绽放,陪我清醒地堕落。

告诉我,不是我一个人,沉沦在这场为世不容的情感,无法逃离。


我放肆地在他身上每一寸留下难以消灭的痕迹,而他只是隐忍而克制地替我清理,给我绾发。他不能在我身上留痕,这让我有点愧疚和难过。但我心情好得出奇,他一下一下顺着我的头发,像是希望这一刻能无限延长。


最恨鸳鸯会双死,惟愿舍身同尘灰,”他小指卷起我的头发,轻轻一吻,随后拿起剪子,小心比划许久,我听见细微的’咔嚓’声和他颤抖绝望的哽咽,“此情难消,愿同尘灰,愿同尘灰!”


我生出一种错觉,伴随那声“咔嚓”,断掉的不是我的头发,而是我看似平静完美的后宫生活。


行在万丈深渊,稍错一步,便是粉身碎骨。

一朝事发,我和丞歌会被赐死,璧诸会被罢黜太子之位,长熙也许会被迫和亲远嫁。世道就爱开些玩笑捉弄人,给青梅竹马续个咫尺天涯的戏码,还施恩似的告诉我们,这是最好的结局。

我不甘心。

我继续咬着他的手指不放——哪怕这只手曾教我和别人的孩子写诗作赋描画。

我没学会与不曾眷顾我的破世道讲和。

我不认这结局。

我已经不是最初入宫时孤苦无依的婳才人,我是抚育太子、扶持私臣、打压对党的平昭皇后。

礼教爱歌颂殉夫而死的鸳鸯贞妇?皇帝期待的品格贵重、母仪天下的皇后?

哦,都见鬼去吧。

我拿起剪子,转身去絞他的发,一截他的,一截我的,我把两股发狠狠拉在一起打了个死结,“那便同尘灰。”

深宫十余载,我从未置自身于险地,而今糊涂,携了个傻子,与我同赴不归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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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鸳鸯会双死,贞妇贵殉夫。”是唐代孟郊的《烈女操》,歌颂贞妇为丈夫守节。

刀子精今天在努力地甜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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